南京要债公司:当事人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处理

一、当事人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处理
 
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,债权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,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。
 
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后,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。那么,如果欠钱不还法院判了,还是没钱,可以中止执行,等债务人工作后慢慢偿还。
 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五条
 
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
 
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 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六条
 
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,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。
 
二、欠钱不还还玩失踪怎么处理
 
债务人失踪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经公告送达后,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,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。
 
当发现债务人失踪的,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准备措施,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。
 
债务人失踪不出庭应诉的,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,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时原告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,依法作出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 
此外,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 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条
 
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。
 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 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